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校教师的整体教学能力与水平,现启动我校“教学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工作,并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以教学名师为依托,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引导,以教育教学改革为推动,以专业或课程建设为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促进教师整体教学能力与水平的全面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传承创新发展高等中医药教育。将工作室建设成为教学名师教学文化传承的中心,教育教学研究、示范与交流的平台,教学改革探索创新的源头,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基地。
二、建设模式
(一)遴选范围
学校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任课教师。
(二)主持人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45岁以上,从事高等中医药教育满20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
3.热爱教学工作,具有优秀的教学理念和创新意识,教学效果突出,教学特色鲜明,深受学生喜爱,在全校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主动工作,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工作室成员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45岁以下,从事高等中医药教育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专业与工作室主持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相近;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的任务,创新性的开展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传承教学文化
以教研室为单位,聘请老教师为团队建设顾问,梳理教学传承脉络,整理老教师教案、讲稿、视频等教学资料,挖掘老教师的教学思想和学术经验,进一步丰厚教研室独到的教学文化积淀。
(二)组建教学团队
完善团队建设的机制,确定团队建设目标,形成一支由5——1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构成的教学团队,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队,以课程为中心,重点对主持人的教学理念、方法、内容等进行整理和创新,形成教学团队的建设理念和教育教学特色。
(三)培养青年教师
建立教学名师带徒制度,通过传帮带等方式,传承教学经验,发挥优良教学传统,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开展教学研究
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开展专业或课程体系建设研讨交流,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内容,提升专业或课程建设水平。
(五)推广教学经验
总结工作室教学经验,通过名师工作坊、教学示范课、教学研讨沙龙、教学基本功比赛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推广教学经验,增强工作室的带动、辐射作用。
(六)凝练教学成果
开展工作室教材讲义、教案讲稿、线上课程等建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成果意识,以教学课题、教研论文、教学成果等形式,体现工作室建设成绩。
四、工作任务
1.每个工作室开设线上或线下公开示范本科课程1门。
2.整理老教师教案、讲稿、视频等教学资料不少于1套。
3.整理教学名师教案、讲稿、视频等教学资料不少于1套。
4.每年举办主题鲜明的校级名师工作坊不少于1次。
5.每年举办校级教学沙龙、专题讲座、教学法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交流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启迪教学改革思路、研讨教学方法和内容创新等不少于2次。
6.确定重点培育青年教师2人,使其教学能力和水平有显著提升,其中1人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7.主持校级及上教学课题立项不少于2项,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不少于2篇。
8.积极申报省级以上教学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不少于1项。
五、设立程序
1.工作室的建立以专业、学科为基础,以课程(群)建设为核心,由教学名师领衔,吸纳所在专业、学科的青年骨干教师或相近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织申报。
2.由教学名师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3.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
4.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
六、保措施障
1.教师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为立项建设的工作室授予“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挂牌运行,并为工作室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名师工作室经费实行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用于支持工作室建设和发展。每个工作室,一个建设期学校提供10万元的业务经费,按年度划拨,第一年划拨50%、第二年划拨30%、第三年划拨20%。由教学名师负责支配,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团队建设等。每年年终考核优秀奖励1万元。
3.工作室所开展的相关工作,应计入年度和聘期业绩考核。学校给予工作室的教学名师,每年计入30学时教学工作量。
4.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相关学科和专业的教育教学资源、遴选或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建设并大力支持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
七、考核评价
1.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工作室进行过程管理和年度督促检查,并根据年度检查结果评选出20%优秀,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建设资格。工作室需有完善的建设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作可统一纳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系列主题活动。
2.建设周期结束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工作室工作开展状况、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统一考核评价,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工作室,将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并给予持续滚动支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