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教师字〔2019〕2号
各部门、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争取在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中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一批标志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成果,为推荐申报下一轮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高尚情操,潜心教书育人,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2.项目组成员业务精湛,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团结协作。
3.项目组需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依托,具备较扎实的研究基础,方案具有可行性与操作性,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持续不断地改革实践。总结经验,形成具有较强应用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
三、立项数额与经费支持
1.培育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15-20项,培育周期为3年。
3.项目每年划拨研究经费1万元,实施年度考核。每年,学校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开展督导检查,未按照计划完成年度研究任务的项目,学校将收回研究经费并予以撤项。
申报名额分配:中医学院、药学院各3项,其他学院各2项,职能部门各1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书》及必要的附件材料)独立装袋,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在材料袋上。
2.各部门、学院按照推荐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并按要求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3.学校组织专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报送
各部门、学院请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yygaojiao@163.com。联系人:武兆强,联系电话:89628701。
附件:
1.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3.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