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成果培育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师函字〔2021〕4号)

作者: 教师发展中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3-11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函字〔2021〕4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规办20213号)的要求,我校拟组织第六届全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成果。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 “十三五”规划或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重大、重点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岀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或高校推荐,可参加省级评选;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推荐,可参加全国评选。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5.参评成果限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电子材料:请各部门、学院汇总个人填写的“申报汇总表”,同时发送“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zyygaojiao@163.com请首先按全规办课题与山东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类打包材料;然后内部再按照学科分类打包材料;邮件主题为:教科奖评选+部门、学院名称)。

2.纸质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成果原件1份(材料不再退回),“申报汇总表”(填表单位处盖章)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26办公室

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组织上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部门(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412日上午11:00前,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评审

2021年426,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

3.组织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名额,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组织上报材料。申报人按照要求做好材料修订工作,并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提报材料(推荐成果原件可不重复提供),2021年5月26日以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将完善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学校统一报送至省规划

 

  人:张帅 

联系电话:0531-89628701,15064056562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2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3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4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9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9日印发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