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函字〔2020〕29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设立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重大课题应在招标指南范围内进行选题,围绕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重要实践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为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我校将推荐1项重大课题。
一般课题以招标指南选题为参考(详见附件1),不局限于指南内容。以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突出问题为导向,面向中医学类、中药学类、中西医结合、护理学、民族医药等专业,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教育技术、教材建设、教育测量与评价、思政教育、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各环节,立足于高校自身、办学特色及建设经验,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改革参考价值。各学院择优推荐一般课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中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报送。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将材料报送至全国中医药教育发展中心。
三、材料报送
各部门、学院请于10月19日前将《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一式4份),《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15-4,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yygaojiao@163.com(邮件主题为:全国中医药“十四五”+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候。
联系人:郭丽 联系电话:89628286
附件:
1.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招标指南
2.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3.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汇总表
4.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6日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