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校教师的整体教学能力与水平,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师字〔2022〕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任课教师
二、申报条件
按《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师字〔2022〕2号)文件规定执行。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从事高等中医药教育满20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工作室成员须从事高等中医药教育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为本科生主讲至少一门课程,专业与工作室主持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相近。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由院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推选指标内容进行认真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2.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评审、公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评选对象从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引领示范等方面考核,并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3.学校确定。教师发展中心将审验合格的材料上报学校,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以“主持人姓名+学院”方式命名)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26室,电子稿发送至jsfzzx8289@163.com。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李晓璇
联系电话:89628288
附件:
1.《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2. 2022年度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8日